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,综合考虑招生计划、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测试的方式,本次扩招制订的录取标准和录取规则如下:
一.录取标准
1、参加我院第二批高职扩招测试,测试成绩有效;
2、高职扩招体检合格;
3、考生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。
二.录取规则
1、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、公开选拔、公开程序的原则。
2、我院将按考生总成绩,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实考人数同等比例划定拟录取分数线,考生的总成绩不得低于120分。如有同分考生,农民工、退役军人、下岗职工、新型职业农民四类考生,按照专业知识成绩高优先录取;其它所有类型考生按照文化成绩高优先录取。
3、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。
三.监督办法
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、录取工作全程监督,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,接受社会的监督,确保扩招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 监督举报电话:027-81292778。
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://xzjg.hbsy.cn/zsb/index.asp